分公司注册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A 公司计划在另一城市设立分公司,在办理注册时,未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其分公司名称不符合国家规定,且经营范围超出了总公司的范畴,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续经过整改重新申请才完成注册。
B 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后,超出规定时间很久才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要求其尽快完成正确的登记流程。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分公司注册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限定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司管理的规范性。而关于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也是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性和及时性。企业在进行分公司注册时,务必仔细了解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一旦违反相关规定,不仅可能导致注册失败,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企业应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