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财物后怕被抓返还了财物,在特定情形下,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案例一:王某盗窃他人财物后,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主动将财物归还失主。经调查,王某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大,但他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
案例二:李某实施盗窃行为后,出于恐惧心理将财物返还。虽然盗窃数额较大,但李某在整个过程中未参与分赃且获赃较少,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综合考虑后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仅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盗窃财物后又返还的情况下,是否会被判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如法定从宽情节、分赃情况、被害人是否谅解等。上述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并非机械地进行惩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把握。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当然,无论如何,盗窃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即使事后有返还行为,也不能完全消除其违法性,只是在量刑上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