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就赔偿事宜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王某驾车与张某的车发生碰撞,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分歧。他们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合理的赔偿协议。
李某与赵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赵某认为自己责任较小不愿承担较多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后经交警调解,调解员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让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最终双方顺利解决了赔偿问题。
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配合调解工作。调解的优势在于能较为快速地解决争议,减少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但调解也需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若调解不成,应及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交警部门在调解中要秉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调解,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