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不需要再当地,但是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可以到男女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领取。一方户口不在本地,另一方户口在本地,可以选择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小明和小红准备结婚,小明户口在 A 地,小红户口在 B 地。他们最终选择在 B 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顺利领取了结婚证。
又如,小李是内地居民,其未婚妻是XX居民,他们按照规定共同到小李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了结婚登记。
在婚姻登记这件事上,明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办理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就如上述案例所展示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到相应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这样能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涉及不同地区或不同身份的情况,更要仔细对照相关法律条文,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