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的一方死亡后婚前财产的分配: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继承的,按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王某与李某为二婚夫妻,李某婚前有一套房产。李某去世后,其子女拿出李某生前立的遗嘱,表明该房产由他们继承。但王某认为自己作为配偶也应有部分份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张某与赵某二婚,赵某婚前有大量存款,赵某去世时未留下遗嘱。赵某的父母与张某就这笔婚前存款的分配产生争议。
在第一个案例中,既然有李某的遗嘱明确房产由其子女继承,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王某虽为配偶,但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尊重立遗嘱人的意愿。
在第二个案例中,由于赵某未留下遗嘱,那么就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张某作为配偶,与赵某的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对这笔婚前存款的继承权,各方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合理确定各自的份额。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各方应保持理性,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