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法律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案例一:某影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发行一部国外影片,在影院进行放映。后被相关部门查处,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还被处以高额罚款。
案例二:个体经营者张某私自购进大量未取得公映许可证的影片进行售卖和放映,严重扰乱了电影市场秩序,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电影发行放映的许可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是影片合法发行放映的前提,这不仅是维护电影行业秩序的需要,也是保障观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影视从业者和相关经营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电影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