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贷款对股东的影响
法律分析:对股东之间的关系没什么影响,只要都同意就行,有一个不同意都无法进行。股东是否有负债,有负债贷款时可能会有影响。贷款申请时,要有股东签字的决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贷款和法人有关系吗?
公司贷款和法人的关联或是很紧密。在实际关联上边能够分成二种状况来剖析:
1、法人是股东
假如法人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贷款的不可以准时还的情况下,股东必须以自身诚意金的股份为限担负有限责任公司。
在那样的状况下,如今公司的注册资金尽管并不是认缴出资额制,但也不是越大越好。假如公司的贷款发生乏力还款的情况下,股东务必补足相对应的注册资金。
比如,倘若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0万,殊不知公司的认缴出资额资产仅有一百万。中后期公司的运营全是根据贷款来资金周转的。之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难题,公司有一笔五百万的贷款不能偿还。
这个时候,便是公司想根据倒闭的法式风格处理全部负债,股东也是有责任补足相对应的注册资金来清偿债务。假如公司那时候的注册资金仅有一百万,那麼股东就不用再补足注册资金来还债了。
2、法人并不是股东
假如法人并不是公司的股东,那麼他仅仅公司有关事务管理的代表者,公司的贷款发生难题后,一般他不容易有哪些难题。在公司沒有还款贷款期内,法人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及其被拉进信用黑名单。
但是,假如公司的法人尽管并不是公司的股东,的确公司的具体管理人员。假如公司贷款没法还款的缘故和法人的管理方法相关,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法人也是必须担负相对应法律依据的。
三、公司借款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借款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借款承担责任:
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