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咨询内容

农村自建房公共通道村里说了好几次都没有过来协调处理,应该什么办呢

网友 南平-光泽县 房产纠纷 2024-11-02 12:24:40
问题描述:我和邻居家2011年同一时间审批建房,当时有四邻签字协议书,邻居家先前几年装修外墙完必了, 我家2023年才装修外墙。邻居家不让我在公共通道搭脚手架,我被迫跟他签了协议书,但是协议书内容规定双方不能在无故堵塞通道,但是邻居家在通道靠我家墙壁上围起石头墙,我跟村里说了好几次都没有过来协调处理,应该什么办呢?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徐峰律师头像
    徐峰律师已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具体到您的情况,邻居在公共通道上围起石头墙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意味着双方应当相互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得无故妨碍对方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在本纠纷中,公共通道是双方通行的必经之路,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堵塞。 鉴于上述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再次与邻居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邻居进行友好沟通,说明石头墙对公共通道和您家的影响,请求其自行拆除。 请求村委会或居委会介入: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情况,请求其出面调解。基层组织通常具有一定威信,能够协助双方化解矛盾。 收集证据并准备法律途径:如果调解仍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协议书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具体操作步骤。必要时,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4-11-02 12:26:20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