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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什么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认定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不需要特定目的。非法采伐行为同时触犯盗窃罪的,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行为手段如果是“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则​...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量刑标准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即构...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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