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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事行动罪

什么是阻碍军事行动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刑法第368条第2款),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国防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此...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实施阻碍军事行动的方法,可以采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通讯设备,侵入国防建设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必须“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侦查。至于“造成...

阻碍军事行动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二款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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