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库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什么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

暂未收录相关数据!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暂未收录相关数据!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正在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