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也属于其中一种。这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全面的一种债券,比较深受光大购买者的眼光。那么您知道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
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因为股票价格其他影响有很多),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一)股债优势集于一身
可续期公司债指赋予发行人以续期选择权,不规定债券到期期限的新型公司债券,介于传统债券和股票之间,且集两者优势于一身,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续期债券具有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股东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票息税前抵扣、避免摊薄股本等优势。
业内人士介绍,本次完成簿记的浙交投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为3.6%,首期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为5+N,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发行交易所可续期公司债券,得益于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企业创新与监管创新,以促进市场发展,同时,企业自身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发行债券不仅仅是为了融资,而且通过公司在市场融资的便捷性,向市场展示公司形象与质量。此外,随着中国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投资能力日趋健全,资本市场产品日趋丰富,融资工具也在不断创新,这与国际融资大趋势是一致的。
(二)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国际市场上,永续债券已属成熟产品,主要发挥对金融机构进行资本补充、为大型企业提供长期融资的作用。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8月底,国际市场上共发行永续债券4300余只,存续近2400只。我国永续类债券始于2013年,品种包括发改委审批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永续中票及证券公司永续次级债,除证券公司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外,发行人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集团。
此次推出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条款设计、性质认定等方面基本上与国际、国内实践趋同,条款设定了发行人可赎回权、利息递延、利率跳升机制以及对分红、减资限制等条款,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可续期公司债券可计入权益。
相较于普通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在条款设置方面所做的优化,为适应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具有积极影响。首先,可续期公司债赋予发行人到期选择权,有效延长债券期限,对部分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质相适应,缓解此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其次,符合条件的可续期公司债兼具债、股双重属性,可以作为权益工具入账,并作为企业资本金的有效补充,明显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有助于丰富企业债券融资品种,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是否有影响?
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权也相应延期。延期后,债务人可据情况对利率进行调整。
(二)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可在发行契约中先设置延付条款,使债权人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按原利率持有债券,直至预设日期,或几个预约日期中的一个日期。这种债券一般期限较短,对筹资人来说,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而投资者又愿意继续购买时,采用该种债券可省去手续费和发行费。对投资者而言,有权要求将债券的偿还期延期到某一特定日期,并按原定利率获得本息,可灵活自由地调整其资产组合。
三、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