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说到遗产继承顺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继承当中,被继承人是没有对财产作出安排的。那么,侄儿有继承遗产权吗?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侄儿有继承遗产权吗
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叔叔没有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叔叔的兄弟姐妹,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可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另外,如果叔叔立了遗嘱的话,侄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遗嘱也属于遗赠,是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
二、遗产如何继承?
实践中遗产如何继承,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确认:
(一)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三、遗产继承需要清偿债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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