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职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动离职处理。
2、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便擅自离开公司。公司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招聘新员工的费用以及因工作交接不畅导致的业务损失等。于是公司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但李某拒绝承担责任。最终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李某擅自离职行为违法,判决李某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在这起案例中,李某擅自离职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不能随意擅自离职。而公司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提醒劳动者要重视离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用人单位也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和防范措施,以减少因劳动者擅自离职而带来的损失。
张某是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在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并很快加入了同行业的另一家公司。原公司发现后,认为张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还对公司的业务和竞争造成了影响,于是向张某和其新入职的公司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擅自离职违法,其新入职的公司在明知张某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录用他,应与张某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例突出了擅自离职可能引发的一系列复杂法律后果。张某的擅自离职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而新入职的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而言,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和便利而忽视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招聘新员工时要严格审查其劳动关系状况,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也警示各方都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