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
误区二: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
误区三: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
误区四:签订劳动合同先收押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工伤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什么误区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存在的误区:误区一: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误区二: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误区三: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误区四:签订劳动合同先收押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 公司招聘了一批临时工,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后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员工离职时企业拒绝退还押金,员工将企业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企业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上述案例 A 中,企业不能因为是临时工就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临时工也应签订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案例 B 中,企业收取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后果。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存在收取押金等违法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