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多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王某伪造多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并进行非法交易,最终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案例二:某公司为谋取私利,多次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造成了严重的市场混乱。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也被处以高额罚金。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认定,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像上述案例中,王某的伪造多张许可证以及某公司的多次转让行为,均明确触犯了法律红线。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准确量刑,以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同时,这也警示人们,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