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200万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一:张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涉案金额达 200 万。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进出口许可证进行经营活动,非法经营数额 200 万。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作出了相应判决。
在这类案件中,首先要明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是否确实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对于涉案金额的准确认定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量刑的轻重。同时,辩护律师应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寻找可能存在的疑点和从轻情节,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判时也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公正判决,确保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