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的要件具体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3、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企业债券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张某伪造了大量知名企业的债券,并在市场上进行售卖,获取巨额利益,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案例二:某公司为了获取融资,伪造本公司债券,数额较大,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和该公司的行为均明显符合伪造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张某故意伪造企业债券并用于售卖,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扰乱了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且达到数额较大程度。而该公司同样是出于特定目的伪造债券,对金融市场秩序产生恶劣影响。此类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社会公众要提高法律意识,远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