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拘留15天以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案例一:王某在驾车过程中与另一辆车发生轻微碰撞,对方车辆稍有损伤,王某因害怕担责驾车逃离现场。后经交警调查确认,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 15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拘留 10 天。
案例二:张某夜间行车时不慎撞倒一名行人,张某见周围无人便迅速逃离。事后交警通过监控找到张某,经认定该事故未构成犯罪,张某被处以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行政拘留 15 天。
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均实施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尽管未构成犯罪,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严肃态度,目的在于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广大驾驶者应当牢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勇于承担责任,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逸,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同时,执法部门也应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