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如何清偿债务清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在清算过程中,对于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等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等,都优先进行了清偿。之后,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进行了处理,最后才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分配。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进行操作,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的税收利益。这种顺序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在破产情况下实现公平合理的债务分配,避免混乱和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提醒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合理规划财务,避免陷入破产困境。
乙公司破产时,其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职工工资等进行了足额清偿,但由于剩余财产有限,在清偿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时,只能按比例进行分配。
这个案例凸显了破产法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的重要性。当破产财产有限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可以确保各方面的利益得到相对平衡的考虑。对于债权人来说,了解这一顺序能够让他们对可能获得的清偿有更清晰的预期。对于企业来说,也应当清楚自身在破产时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