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的法律属性为合伙协议。发起人协议具有共同性,即各方主体以设立公司为共同目的。对发起人而言,发起人协议优先于公司章程;对外而言,公司章程具有优先于发起人协议。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的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A 公司的几位发起人在筹备公司过程中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但在后续公司设立过程中,对于某些具体事项的处理产生了分歧。其中一位发起人主张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执行,而其他发起人则认为应以公司章程为准。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涉及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应优先适用发起人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在适用上的区别。发起人协议对于公司设立阶段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其具有特定的针对性和优先性。而公司章程则更多的是对公司成立后的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规范。当两者存在冲突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适用的优先顺序,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发起人在签订协议时要谨慎细致,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另一个案例中,B 公司的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签订的发起人协议中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条款。在公司设立后,因这些条款引发了争议。其中一方认为协议条款的含义对其有利,而另一方则持有不同观点。经律师介入调解,双方重新对协议中的模糊条款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从而避免了一场可能的诉讼。
这个案例提示我们,发起人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一旦出现争议,可能会给各方带来麻烦和损失。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尽可能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建议企业在签订重要协议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