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随后王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李某在工作中受伤,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调解无果后,李某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满又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裁判。
在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较为有效的途径。当事人应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进行操作。而对于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中要充分提供证据和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企业也应依法履行责任,积极配合处理劳动争议,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应秉持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