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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瑞律网整理发布 78°c 2025-02-01
导读:刑事辩护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既遂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是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在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就是完成了犯罪行为,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因此这种行为的实行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就能视为行为的完成。毒品犯罪的

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是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在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就是完成了犯罪行为,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因此这种行为的实行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就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毒品犯罪的核心环节是交易,至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转移毒品,或是否已将毒品卖出获利,均不影响本罪的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例说法】

案例一:甲与乙约定在某地点进行毒品交易,双方到达约定地点后,还未实际交接毒品就被警方抓获。尽管毒品尚未转移,但仍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

案例二:丙将毒品卖给丁,丁已支付钱款,但在取走毒品前被警方发现。丙的行为依然构成贩卖毒品罪既遂。

【律师点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重点在于交易行为的完成与否,而非是否实际转移或获利。即使在交易过程中被打断,只要交易行为已经着手实施且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被认定为既遂。这体现了法律对贩卖毒品这种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旨在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也提醒人们要坚决远离毒品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避免陷入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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