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事故有免赔。所谓单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这类事故就叫做单方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案例一:王某驾车行驶中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大树,车辆受损严重。但王某在购买保险时未仔细了解免赔条款,而此次事故恰在免赔范围内,导致其自身需承担较大的维修费用。
案例二:张某发生单方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查发现张某存在故意制造事故的嫌疑,遂依据条例不予赔偿。
在单方事故中,当事人需明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清楚哪些情况属于免赔范围。如遇到事故,应及时保留现场证据,避免因自身行为导致无法获得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进行处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案件中,需仔细甄别事故原因和责任,确保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