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期限没有限制。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甲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 3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甲工作表现出色。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与甲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在新合同期限上产生了分歧。甲认为自己在公司的贡献较大,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则坚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终,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为期 5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乙在某单位工作多年,期间签订了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乙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乙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部门经审理后支持了乙的请求。
在上述案例中,甲与公司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争议,体现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的博弈。公司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确定合同期限。而对于乙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