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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由哪些单位组成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9°c 2025-01-28
导读:建筑工程预验收由哪些单位组成预验收是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参加,工作程序与单位工程验收一样,可以没有会议汇报,要认真查验工程资料,特别要对实体认真检查。【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

预验收由哪些单位组成

预验收由哪些单位组成

预验收是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参加,工作程序与单位工程验收一样,可以没有会议汇报,要认真查验工程资料,特别要对实体认真检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举例说法】

在一起建筑工程纠纷中,建设单位在预验收时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导致后续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建设单位则以预验收程序不规范为由相互推诿。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才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另一个案例中,某建筑工程预验收时,对工程资料的查验不细致,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资料缺失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的验收进度和交付使用,给各方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律师点评】

从法律角度来看,预验收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组织和实施。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组织职责,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也应积极参与。对于工程资料的查验务必细致严谨,这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后续责任认定的关键依据。一旦在预验收过程中出现疏忽或不规范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各方都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以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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