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销售有毒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某食品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其生产的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的工业原料,并将这些食品销售给多家超市和零售商。最终,该企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个体商贩张某明知其购进的一批食品中掺有有毒物质,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仍进行销售,后导致多人出现健康问题。张某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情节下的量刑标准,这体现了法律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视。任何违反法律规定、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相关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健康。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