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A 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甲股东认为自己的经营管理权被严重忽视,其提出的一些合理建议也未被采纳。甲股东认为自己的股东权利未得到保障,与其他股东产生纠纷。
B 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但长期不进行利润分配,股东乙多次要求分红无果,遂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行使资产收益权。
在第一个案例中,甲股东依法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考虑各股东的意见,保障股东权利的行使。如果公司忽视股东的合理诉求,可能构成对股东权利的侵犯。
在第二个案例中,股东乙的资产收益权应得到保护。公司盈利后,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利润分配,否则股东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股东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