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给与公司相应赔偿。因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公司有管理制度支持赔偿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小张在操作机器时因疏忽大意导致设备损坏,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小张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未超过其当月工资的 20%。
员工小李在处理文件时出现重大失误,使公司失去一个重要项目,公司要求小李赔偿损失。但经审查,公司并无明确的关于此类赔偿的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最终法院判决小李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判断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一方面,公司自身要有明确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来界定赔偿的情形和标准,这样在要求员工赔偿时才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员工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员工只是一般的工作失误,且公司没有完善的制度支撑,就不能随意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扣除赔偿款时,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20%,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