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做变性手术导致无法履行夫妻义务从而夫妻感情破裂的,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某与李某婚后,王某瞒着李某去做了变性手术,李某得知后无法接受,两人感情急剧恶化。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最终法院经审理准予离婚。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婚后做变性手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情形。李某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了判决。
张某和赵某结婚多年,后来张某做了变性手术,赵某认为这完全违背了婚姻的初衷,夫妻间已无法正常生活。双方协商不成后赵某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在审查相关事实后准予离婚。
此案例中,张某的行为使得其无法再履行夫妻义务,赵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是恰当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情况,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保障了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