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主管,在一次财务操作中,由于疏忽大意,导致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的处理过于苛刻,提起劳动仲裁,但最终仲裁结果支持了公司的决定。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作为财务主管,其严重失职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的重大损害,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尽到应有的职责和义务,若因自身的过错给单位带来严重后果,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也应理性对待,尊重法律和单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