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手机5次金额50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王某在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手机的情况下,多次进行收购并转卖,涉案金额达 5 万余元。最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通过非法渠道收购多部赃物手机,然后进行销售,其销赃次数达 5 次,涉案金额为 5 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交司法处理。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销赃手机且达到一定金额和次数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并不少见,这也提醒人们切勿贪图小利而参与到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同时,也警示那些妄图通过销赃获取利益的人,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违法犯罪行为终究会被揭露和惩处。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公正地作出判决,以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