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
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
二、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高。
三、阻力大,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四、举证难,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例一:A 公司拖欠 B 企业巨额债务,B 企业提起诉讼。历经漫长的诉讼过程,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虽然最终胜诉,但在执行阶段却遭遇重重阻碍,债务人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执行,导致 B 企业迟迟无法收回欠款。
案例二:C 债权人起诉 D 公司追讨债务,在举证过程中由于自身证据留存不完善,遭遇举证困难,使得案件进展艰难,最终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在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时,这些风险确实是现实存在且不可忽视的。时间长这一点往往让债权人陷入长时间的等待和不确定中,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和发展规划。成本高也可能使一些债权人望而却步,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阻力大的情况可能源于债务人的各种逃避或对抗行为,这需要债权人有足够的耐心和应对策略。举证难更是对债权人证据管理能力的考验,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败诉。所以,债权人在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追债前,一定要充分评估这些风险,做好全面准备,尽可能降低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