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甲在深夜回家途中,遭遇歹徒持刀抢劫,甲在反抗过程中夺过歹徒的刀将其刺伤,后歹徒逃离。经鉴定,歹徒所受伤害为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乙在公交车上发现有小偷正在行窃,小偷得手后准备下车,乙上前阻止,小偷对乙进行攻击,乙在与小偷搏斗中将其打伤。最终乙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紧迫性、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因素。同时,公民在进行正当防卫时也应当注意适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对于一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法律给予了更大的防卫空间,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滥用防卫权利,仍需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