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量刑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张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故意毁灭关键证据,试图误导司法程序,后被司法机关发现并查处,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李某身为辩护人,多次威胁证人改变证言,严重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经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持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以及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必将予以严惩。同时,也提醒所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人员,要始终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不得触碰法律红线。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进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