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过去要是犯法或者有犯罪行为记录的,一般就认为其有案底。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但是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的,会留有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案例一: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在后续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因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无罪。在此情况下,张某就没有留下案底。
案例二: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犯罪并依法判刑。那么,李某就留下了案底。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案底的问题,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如果只是被取保候审,而最终未被认定有罪,那么就不应该有案底。但如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有罪,那必然会有案底产生。这提醒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不枉不纵,准确适用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