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甲明知乙是犯罪嫌疑人,却在警方调查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称乙案发时与自己在一起,试图为乙掩盖罪行。最终甲被以包庇罪提起公诉。
丙在其亲属犯罪后,帮助其销毁关键证据,阻碍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后被认定犯包庇罪。
在第一个案例中,甲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包庇罪。他明知乙是犯罪分子,却为其作虚假证明,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在第二个案例中,丙帮助亲属隐匿、毁灭罪证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是亲属就试图包庇其犯罪行为,否则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机关对于包庇罪的认定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以确保公正审判。任何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包庇行为都不会得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执行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