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是要赔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补偿。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签订劳动合同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是两个法律概念,互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李某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保,但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离职后,依法向公司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王某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同样为其交了社保却没签合同,王某提出赔偿要求,经过仲裁和诉讼,王某也成功拿到了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双方应理性对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