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效的判决、裁决履行。为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但公司一直未发放工资。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王某工资。然而,公司并未履行裁决。王某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成功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李某在另一家企业工作,企业同样长期不发工资。李某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在不发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劳动者要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同时,用人单位应认识到及时支付工资是其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维权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和诉讼中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高维权的成功率。法律始终是劳动者坚实的后盾,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