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没写借条,应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
2.起诉。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李先生借给朋友 5 万元,当时由于关系好未写借条。后朋友一直未还钱,李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决定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李先生提供了转账记录、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了借贷关系的存在,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
张女士借钱给他人 3 万元,没写借条。之后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张女士因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导致其诉求未被法院支持。
在未写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要积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比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在诉讼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以确保其能被法院采纳。如果出借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在借贷时最好能书写借条等书面凭证,防患于未然。若确实未写借条,事后一定要及时补救,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