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案例一:某影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发行一部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被相关部门查处,依法给予了严厉的处罚。
案例二:个体经营者甲从国外购入一批无许可证的电影片并在境内私自放映,最终被追究法律责任。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电影发行放映的许可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是合法发行影片的前提条件,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不仅是维护电影行业正常秩序的需要,也是保障观众合法权益和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未许可的相关活动,且许可证不得非法转让,这都体现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严谨性和严肃性。影视从业者及相关人员应当强化法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