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明的劳动报酬,可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来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与其相同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案例一:王某入职一家公司,双方对于劳动报酬的约定比较模糊。后来在发放工资时产生争议,公司主张的工资标准与王某预期差距较大。王某了解到公司有集体合同且其中规定了相关岗位的报酬标准,便以此为依据要求公司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支付报酬,最终得到了支持。
案例二:张某在一家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企业也没有集体合同。张某通过与相同岗位的同事交流,收集了他们的工资情况等证据,证明自己付出了相同劳动却未得到合理报酬,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企业实行同工同酬,获得了胜诉。
在实际的劳动纠纷中,当遇到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寻找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如存在集体合同,其规定的标准是重要的依据。若没有集体合同,劳动者要注重收集与自己岗位相同、劳动付出及业绩相当的其他劳动者的报酬信息,以有力地证明同工同酬的诉求。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重视劳动合同中报酬条款的明确约定,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以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