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某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揭露,其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最终被监管部门责令终止上市。
一家公司连续多年经营不善,导致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其股票被终止上市。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符合上市条件,真实准确地公开财务状况,杜绝重大违纪违法行为,避免连续亏损。否则,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后果。这也提醒上市公司要保持规范运营,对投资者负责,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同时,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也应充分了解公司的情况,以降低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