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没有补偿。
如果原公司要裁员的,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张所在的公司被另一家企业收购,收购后公司进行了一些组织架构调整。小张担心自己的岗位不保,于是主动提出离职,事后他要求公司按照工龄给予补偿,但公司拒绝了。
小李在公司被收购后,遭遇了原公司的裁员,他便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小张的案例中,因其是主动离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获得补偿的。而小李的情况,公司在收购后进行裁员,小李依法有权主张按照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企业在面临收购等重大变动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也应明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遇到纠纷,双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保障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