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辱骂殴打医生护士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观上,行为人的目的是侮辱殴打护士,这是一种情绪的宣泄,符合寻衅滋事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条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某患者家属在医院内对医护人员进行长时间的辱骂和推搡,导致医护人员身体多处受伤,医院秩序严重混乱。经法院审理,该家属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一患者家属因对治疗结果不满,在医院大厅公然对医生进行殴打和辱骂,引起众多患者及家属围观,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最终该家属以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对医生护士进行辱骂殴打是绝对不可取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医护人员的人身权利,也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完全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医护人员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试图通过暴力或侮辱行为来解决问题的方式都是违法且不道德的。患者家属应当保持理性和克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表达诉求和解决纠纷。而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必将依法予以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