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写借据借款人死了还需要还债,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从债务人的遗产中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但未写借据。后甲意外去世,乙找到甲的继承人丙,要求其偿还债务。丙起初不愿承认,但经调查确认借款事实存在后,丙在继承甲的遗产范围内对乙进行了债务清偿。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没有借据,但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乙依法向甲的继承人丙主张债权是合理的。丙也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这提醒大家,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应尽量完善相关手续,但即便没有完备的书面证据,也可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继承人来说,要清楚了解自己在继承遗产时所应承担的债务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务。
丁生前向戊借了一笔钱,没有借据,丁去世后,戊找到丁的财产代管人,要求其还债。财产代管人经过核实,确认了债务的真实性,随后从丁的遗产中拿出相应款项偿还给了戊。
此案例中,戊在借款人丁去世后,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在确认债务属实后,积极履行职责从遗产中偿债,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这表明,即使没有借据等直接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债务存在,债权人就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而财产代管人也应认真对待债务问题,依法妥善处理遗产,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平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