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了,丈夫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出离婚: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案例一:男方发现妻子怀孕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并有确凿证据,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最终法院受理了该离婚请求。
案例二:女方小产后不久,身体已基本恢复,而男方长期遭受女方的无理取闹和暴力对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经审查后准许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法律对于怀孕妻子给予了一定保护,但在特定情况下也会考虑男方的合理诉求。如上述案例,当存在女方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或男方遭遇不可忍受的对待等情形时,男方有权提出离婚,这也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各方权益上的平衡。当然,在具体案件中,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和裁决,以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