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患者王某在某医院接受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认为是医院的过错导致,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受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定的赔偿协议。
李某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医疗事故,其在一年期限内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了处理申请,经过行政调解,妥善解决了与医院之间的纠纷。
在医疗纠纷中,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当事人要注意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相关内容。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处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协调医患双方的矛盾,促使问题合理解决。但患者也应清楚,行政调解并非唯一途径,若调解不成或对结果不满意,还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