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以下几种:
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李某长期对其年迈的父母进行虐待,经常不给饭吃,还时常辱骂殴打。其父母顾及亲情一直未告发,后邻居发现二老状况凄惨,帮忙报警。最终李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收养了一个孩子,在收养后却对孩子实施各种虐待行为,导致孩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后该情况被学校老师发现并举报,张某受到了法律制裁。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虐待的是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属于虐待罪的行为对象,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而张某收养的孩子与他形成了收养关系,同样属于家庭成员,张某的虐待行为也触犯了法律。虐待罪侵犯的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当发现有此类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家庭关系中要尊重和爱护每一个成员,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切不可有违法的虐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