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主导盗窃的,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罪行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甲某纠集多人组成盗窃团伙,在多地实施盗窃行为,其在团伙中起主导作用。该团伙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最终甲某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乙某带领的盗窃团伙多次入户盗窃,乙某系主导者。该团伙盗窃数额较大,乙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团伙主导盗窃案件中,主犯的量刑会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所盗财物数额等因素综合考量。如案例一中,甲某作为主犯,因其团伙盗窃数额巨大,依法被判处较重刑期。而案例二中,虽然盗窃数额只是较大,但由于存在入户盗窃等情节,主犯乙某也受到了相应刑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主犯的刑事责任,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